柳基伟律师

柳基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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擅长:房产纠纷,合同纠纷,刑事案件

母亲被丈夫强奸,起诉离婚不判离?

来源:柳基伟律师
发布时间:2022-06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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母亲被丈夫强奸,起诉离婚不判离?


案号:(2019)苏1023民初5592号

基本事实: 

原告潘某(女)与被告徐某(男)2009年举行结婚仪式,后育长子,补办结婚登记后,再育次子。2014年,被告因对原告母亲实施强奸未遂,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三年。

原告曾多次起诉离婚,法院均判决不准双方离婚。 潘某起诉,请求:1、判令原被告离婚;2、婚生子由原、被告分别抚养。事实和理由:原、被告系父母包办婚姻。由于双方系父母包办婚姻,感情基础较差,婚后因双方性格不和,也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。由于被告脾气暴躁多次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,导致双方感情不断恶化。更有甚者,被告还曾于2014年对原告母亲实施强奸未遂,被法院判刑。原告从2016年离家出走后双方分居已达3年有余,现原告认为双方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无和好可能。

被告徐某辩称,1、原、被告婚前相互了解,感情很深,并不是父母包办;2、婚后生育两小孩,且补办了结婚登记,双方在上海共同生活打工,并不是原告说的未建立起夫妻感情;3、原告说的被告实施家暴与事实不符,这是原告的借口;4、被告对原告母亲的案件,已得到原告及其家人的谅解。原告为了逃避责任,与被告分居生活,被告在其父母监护下进行医学治疗,期间各项费用近20万元;5、原告提出的离婚诉讼的根本原因是被告患病,为了给被告治病并抚养两个小孩,被告父母已经花光了家中所有积蓄,并且欠下巨额债务;6、被告患病是婚后患病,原告应该尽到母亲和妻子的责任,而不是逃避责任,原告通过连续诉讼的方式解决婚姻纠纷,进一步刺激了被告,导致被告病情恶化。请求法院判决不准原、被告离婚。 

法院认为: 婚姻关系的维系应以感情为基础。通过对原、被告双方的婚姻基础、婚后感情、要求离婚的原因及夫妻关系现状等进行了综合分析后,确认原、被告共同生活多年,育有两名男孩,彼此有深厚的感情基础。原告提出被告对其实施家庭暴力,导致双方感情破裂,且近年来继续骚扰、殴打原告及其母亲的主张,因原告提供证据不充分,故本院不予支持。此外,综合考虑本案被告精神状况、辨识能力,被告家庭目前的生活状态等因素,本院认为双方离婚的条件尚不成就。希望原告从维护家庭和谐出发,积极履行对丈夫的照顾义务和对小孩的抚养义务。综上所述,对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。
据此,判决:不准原告潘某与被告徐某离婚。

2020年潘某再次起诉离婚,二人经法院调解离婚

  律师微评:

    为何现在很多律师不愿意做离婚案件,这就是最好的写照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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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律师姓名:柳基伟
  • 执业律所:山东天锦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高级合伙人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13706*********08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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